金兰文学网 - 都市青春 - 装乖被大佬识破后在线阅读 - 第36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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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秦郁之点点头:“以前这边没有玻璃栈道,只有些铁栏杆,也没有能开车上来的路,只有条小路。”

    赵安惊讶道:“秦总你以前来过这儿看过日出啊?”

    秦郁之笑了笑:“算是。”

    算是这个词说得模糊而不贴切,赵安有些困惑:这到底是看过还是没看过?

    似是察觉到赵安的想法,秦郁之轻声开口:“来过,没看过。”

    赵安噢了一声:“是上来了但没看到日出吗?那还挺遗憾的,不过今天补上了。”

    秦郁之笑了笑,目光转向远处,语气附和道:“是啊,遗憾。”

    遗憾是永远补不上的,遗憾只能是遗憾。

    日出最惊艳的只有那几分钟,这几分钟内众人忙着用手机相机摄影机,想尽办法记录下这一刻,把这得之不易的一刻保存下来。

    秦郁之双手揣在暖手宝里,等到众人都零零散散坐下来休息了,也没把手从暖手宝里拿出来过。

    人群稀稀拉拉走了大半时,秦郁也动了动手指,把稍微回了点温度的指尖从暖手宝里抽出来,冲赵安道: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赵安哎了一句,走回帐篷处开始拆帐篷。

    秦郁之坐在一块石头上,抬眼扫过去,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扫到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
    他怕自己看错了,揉了揉眼睛认真一看。

    一只毛绒绒的二哈隐匿在人群中,大摇大摆趴在石头上。

    二哈周身的毛发和色泽,都像极了他捡回来那只,支棱起来的黑白耳朵,眉心的一点黑,这些都和他养的那只完全重合,绝不会有错。

    秦郁之错愕,难以置信的叫了一声:“小安?”

    远处的二哈似是察觉到了什么,转过头来,正好撞上秦郁之的视线。

    赵安拍了拍满手泥土跑过来,疑惑道:“秦总,怎么了,叫我什么事?”

    第18章 第十八只

    二哈看到他的一瞬间,立马起身,朝着他的反方向跑去。

    如果说之前只是怀疑的话,那这个看到他就跑的举动让秦郁之完完全全确定了这就是他家的狗,他来不及多想,皱着眉头匆忙沿着小路往下走。

    被晾在原地的赵安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眼见着秦总跌跌撞撞往山下跑,忙阻止道:“秦总秦总,你去哪,你慢点,等等我!”

    跑得太快,秦郁之感到胸口一阵疼痛,缓缓停下脚步喘了口气道:“追上那只狗——”

    赵安抬眼一看,黑茫茫的人群中哪儿有狗的身影,早跑得没影了。

    秦郁之缓缓闭上眼:“算了。”

    找到了也追不上。

    赵安点点头:“什么样的狗啊?要不我派人去找找?”

    秦郁之缓缓开口:“……我家的狗。”

    赵安惊讶道:“啊!”

    秦郁之沉默半晌,最后睁开眼,站起身做了个决定:“回家。”

    赵安惊讶道:“啊?”

    不是,这才刚看完日出,怎么突然就回家了。

    原本是打算周三休息一天,周四再回去,结果秦郁之因为他家的狗改了行程,一行人从山顶上下来后就直接收拾好东西,坐上了回程的车。

    刘导毕恭毕敬,带着点忐忑送别众人。

    赵安摸不着头脑,回程路上一边开车一边不解道:“秦总,您说那只狗是从A市大老远跑过来的,这恐怕不太可能吧?”

    光是这路程就得昼夜不停地跑好几天,一只狗怎么能跑这么远呢?

    秦郁之抬眼看向窗外,没说话。

    原先这狗尽管每天都蹦跶着往外跑,但至少晚上还会回家,但最近这几天,就没见到狗的影子,狗从原来的早出晚归变成了早出不归。

    这几天,这条狗在哪里,做了什么?又为什么会在云城出现?

    随手捡回来的二哈,身上竟有如此多扑朔迷离的秘密。

    赵安从后视镜里看见秦郁之罕见的锁起眉头,有些唏嘘。

    他家老大很少会有情绪波动的时候,刚才那追着狗跑的样子像个小学生,有违和感的同时看起来还带着很难看见的鲜活生命力。

    早知道一只狗就能让老大露出这面,就应该早点养。

    回到家后,秦郁之第一件事就是走到院子里。

    狗窝里没有,草坪上也没有,家里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都找遍了,依然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他坐在沙发里,赵安气喘吁吁的抹了抹汗,请示他:“秦总,里外都找过了,要不要我派人去周围的公园里找一下?”

    秦郁之缓缓摇头:“不用,你先回去。”

    赵安点点头:“行,秦总您别着急,这狗玩累了就回来了,最多不过今晚,再说了,就一条狗而已,要跑不回来了,再养一条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秦郁之吹了口手中的茶,没说话。

    不急。

    *

    夜幕很快降临,秦郁之处理完文件走到院子里,他搬了小板凳坐下,坐了半小时,只有微凉的夜风吹过。

    秦郁之看着悬在天边的一轮弯月出神。

    他之前也是这样,一模一样的等过一只狼,坐在小板凳上,满心期盼的等着毛绒绒来接他。

    有时候秦郁之觉得很奇怪,他做过的很多事都忘得差不多了,就算记得也只剩下模糊的残影,但只有这件事,明明已经过了二十年,他还清清楚楚的能回想起狼身上自带的露水味,坚硬又粗糙的毛发,还有当时他搬起板凳等待狼来接他时那种紧张又兴奋的情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