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兰文学网 - 科幻悬疑 - 快穿之娇宠女配在线阅读 - 第212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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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看见他吃得慢,苏果嘴里鼓鼓的,看了他两眼,歪头问道,“你不喜欢吃鸡腿么?”她觉得鸡腿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,所以对有人不喜欢鸡腿百思不得其解,宫卿却看着她天真单纯的眼睛,突然问道,“那小子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“他说要带我走,我不答应。贼眉鼠眼的,一看就不是好人。”苏果一边继续啃第二只鸡腿,一边对宫卿呆呆地说道,“如果只是为了让我和我姐姐相认,那他的那些话让我心里不高兴。”

    她垂了垂自己的小脑袋,对宫卿轻声说道,“满嘴都是我姐姐想念我,可是我却信不过他。”她坦然自己信不过乐清,不过又说不出来自己为什么信不过他,只能摇着小脑袋说道,“我已经考验过他了,他不是真的关心我。”

    “考验?”

    红衣美貌女子在一旁好奇地问道,“什么考验?”她见苏果看着自己,便笑着自我介绍说道,“我叫合欢。这是郑东。”她指了指看起来凶巴巴的魁梧大汉,苏果认真记住了,这才说道,“我已经拒绝他很多天了,我也知道这几天他一直都在。可是宁愿看着我窝在官府门口啃馒头,露宿街头,也没说给我几口好吃的。”

    乐清口口声声带苏果回家,看起来很关心她似的,可是在苏果的心里,他远远比不上宫卿。

    当宫卿看到她破衣烂衫,还会把身上的衣裳丢给她。

    看到她肚子咕咕叫,会请她来饭馆吃饭。

    可是乐清已经跟在她的身边好几天,却又做了什么?

    他什么都没做。

    明明知道苏果沦落成了一个晚上都没有住的地方的小乞丐,可是他就只是远远地看着,没有给她衣裳,也没有给她一口饭吃。

    这能叫关心么?

    那他所谓的带她回家,就更可笑了。

    如果连最基本的关怀都做不到,苏果怎么相信他是真的想要照顾自己呢?

    光是伸个手有什么用。

    小姑娘摇头晃脑,憨态可掬,而且有理有据地对合欢说道,“这些天是对他的考验期,他不合格,我觉得他肯定另有所图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你觉得教主对你好,是么?”合欢很久都没见过这么歪理的小姑娘了,又觉得有趣,见宫卿只在一旁静静地拿着鸡腿沉默,她便对苏果眨了眨眼睛笑眯眯地问道,“因为教主给了你衣裳,给了你鸡腿,所以你觉得咱们教主是最好的人,是么?”

    她笑容满面,还称赞苏果说道,“你可真有眼光。”

    她觉得苏果的话虽然幼稚,不过却真的蛮有道理的,只是想到苏果说宫卿是个好人的时候,她妖娆万分,咯咯地捂嘴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没想到还有一个女孩子觉得宫卿是个好人。

    魔教教主能是好人么?

    大恶人还差不多。

    “那如果那个正道小子给了你鸡腿,给了你衣服,你也会跟他走,也觉得他是个好人么?”郑东挠了挠脑袋好奇地问道。

    合欢的笑容戛然而止,面无表情地看着这讨厌的郑东。

    “不会。”苏果摇晃着小脑袋说道,“找饲主……找,找日后的靠……上司,我也是很挑的。我不吃嗟来之食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怎么吃我们教主的嗟来之食了?”郑东更疑惑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是你们教主,是我们教主。我现在也已经是教中的一份子了。”苏果严肃着小脸儿看着这个十万个为什么,又急忙讨好地对冷眼一旁看着自己的宫卿,乖巧地说道,“因为我也是教中的一份子了,那教主请咱们吃饭,能叫嗟来之食么?”

    她眼底带着几分狡黠,清透又狡猾,把只知道练武,脑子不大灵光的郑东忽悠得晕头转向。他摸着自己的大脑袋坐在一旁默默地思考,觉得苏果似乎很有道理。都是魔教中人,吃教主的饭怎么能叫嗟来之食呢?

    合欢已经忍着笑,对苏果妩媚地眨眼睛了。

    “所以,我认定了教主了。你放心,我的医术还可以的,以后大家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除了那什么见了鬼的长生之术是真的不会,苏果普通的医术还是可以的。也不知道是她在现世见多识广,还是这个身体的本能就对医术有着天然的天赋,总之,苏果的脑海里闪过了很多的药方,并且突然觉得望闻问切似乎是很简单的事。

    她知道自己对魔教除了麻烦而言,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就放心了,高高兴兴地跟宫卿吃了饭。

    宫教主似乎并不喜欢吃饭,吃得很少的样子。

    苏果决定给他回头研究一副山楂丸来吃。

    多做点儿,她还可以拿着当零嘴儿。

    毛团今天也在假公济私着。

    “那你今天跟姐姐我住吧。”待他们都吃过了饭,天色已经晚了,合欢见苏果完全自来熟,跟自己也很亲近,便笑着对她说道,“咱们定了这里最大的客栈,保证舒舒服服的。”她笑眯眯地伸手来拉苏果的小爪子,却突然手背微微一痛,竟然被什么打了一下。

    她下意识地看过去,却见是自家教主大人依旧冷淡地坐在桌子面前,修长的手里刚刚放下一枚金瓜子……一枚金瓜子从合欢雪白的手背上掉落,苏果震惊地看着这落在地上金光闪闪的金瓜子,又看了看超富的,拿金瓜子来打招呼的宫教主。

    她蹲在地上把金瓜子捡起来,又放在了宫卿的面前。

    这叫路不拾遗。